厨师品牌商标注【\u8000\u4e16\u6ce8\u518c】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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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厨师、餐馆对自己发明的菜肴享有知识产权么
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发明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含技术秘密)、发现权等的统称,人们重点关注的通常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当今,有些酒店隆重推出“特色经营,专利菜肴”的招牌,并在显眼的位置标注专利号。这一新颖的经营方式吸引着四面八方的食客,“专利菜”常常成为市民聚餐宴请的首选。那么,专利菜等不等于特色菜?特色菜能否申请专利“专利菜”真的就是别具特色吗?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能否被授予专利权,必须具备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技术内容记载在国内外公开的出版物上、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效果。对专利申请进行实用性审查时,一个最为重要的审查指标就是判断这个专利内容是否具有再现性。所谓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弄清楚专利的三性后,我们来分析下餐饮企业所研发的新菜品是否可以申请专利的问题。对某些菜品,比如能工业化生产的成品菜等,其配方及制作、工艺已程序化,在生产中并不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因而可以申请专利,并能获得授权。饭店中烧制的一般菜肴,主要依靠厨师个人的烹饪技巧等随机因素,因而难以获得专利授权。也就是说,“专利菜”应该是可以使用现代化的加工设备,标准化加工的菜肴,而“特色菜”依靠的是专业厨师的烹饪技巧。一个创新菜品的研发,肯定有其专利性特点的,主要看专利律师(专利文件撰写者)如何去挖掘与用文字去表现它的专利性,以期获得专利权。对于撰写餐饮专利申请文件者的最基本要求是:必须同时具备缜密的理工科学思维、严谨的法律思维、良好的形象思维及文字表达能力。一项新菜品的研发上市前,管理者应当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抉择与评估,凡必须以菜品的原料、烹制工艺进行文化宣传的内容,就应当以专利形式保护;如果是对味觉产生影响的菜品佐、调料配方,就宜以技术秘密形式保护。烹饪配方的专利授权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当两种以上烹饪原料相配合时,只要这种配合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实用性中的可再现性审查标准也较低;至于新颖性,在申请专利前,专利律师自行进行新颖性检索,或委托专业的情报检索机构分析后,就能基本判断出是否具备新颖性。如果有新颖性,就可以考虑进行专利申请,如果没有,则只能以技术秘密形式保护;创造性问题,主要依赖于文件撰写者挖掘与表现该技术的有益效果,主观因素较大。所以,烹饪配方专利的授权可能性是相当大的,主要受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影响。关于烹饪工艺能否申请专利问题,近年来,餐饮业之间的侵权纠纷层出不穷。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餐饮行业的烹饪工艺保护方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因为菜谱并不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厨师按照同样的烹饪方法做出的菜味道也不一样。所以,烹饪工艺申请专利保护的难度较大。因此,烹饪工艺最好采用商业秘密或技术方法来保护;在权衡利弊后,觉得烹饪工艺还是有必要申请专利,就要委托文件撰写水平较高的专利代理人撰写文件,最好是专利律师能全程参与。如果,在烹饪工艺中发明了一种除菜谱之外的技术,申请专利后,获得授权的机率是很大的。如,发明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源物质烹饪食物,只要具备专利的三性,其实用性中的再现性就不会是获得专利授权的障碍了,那么获得专利授权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烹饪方法中需要用到特制的器具,完全可以对使用到的器具申请专利,最佳操作方法是,先将所使用到的器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如此操作的最大好处是,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一般不会超过一年,可以较快地获得专利授权,在早期的维权中是有利的一面。当发明专利授权时,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放弃前面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即可。这一方法运用在食器匹配和器具变化创新菜品时尤其重要,因为产品专利的司法保护是绝对的,而方法专利的司法保护是相对的。对餐饮原料的生产方法与原料进行专利与商标保护也是餐饮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并且这种形式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较菜品申请专利授权的难度低得多。如,现在已有人发明一种这样的方法饲养肉鸡,这种肉鸡最大的特点在于其饲养过程中添喂了某种中成药,利用药代动力学原理使这种专利方法所饲养的鸡具备了这种中成药的药用效果,尤其有利于食疗妇科疾患。如果授权某家餐饮企业独家垄断这种专利鸡的制作与销售,就会对这家餐饮企业的品牌效应产生良好的增值效果,即可做出本企业独具特色的招牌菜。综上所述,餐饮企业申请菜品专利技术,不但可使产品的加工技术得到有效保护,而且可使市场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有效地保护了企业品牌和未来发展的空间。至于授权的可能性,与申请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餐饮企业在创新菜品或新菜上市前,有必要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风险评估与分析。
二、小碗菜有注册商标吗
1、1小碗菜没有注册商标2小碗菜没有注册商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是一个普通的菜品名称,没有特殊的创意或独特性,所以没有进行商标注册。
2、3此外,小碗菜可能也没有进行商标注册是因为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菜品,没有特定的品牌所有权,所以没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
3、4尽管小碗菜没有注册商标,但它仍然可以被各个餐厅或厨师使用和制作,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即可。
三、中餐商标注册第几类
第43类:餐饮、餐馆、酒店、住宿等;
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等;
第08类:餐具(刀、叉和匙)等;
第29类:腌腊制品、鱼翅、鱼制食品、食用油等;
第30类: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第31类: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2类: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第40类:食品加工、剥制加工等;
第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第01类: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增甜剂、食品工业用谷蛋白、葡萄糖等
第03类:厨房用去油渍油,清洁制剂、洗洁精等;
第05类:补药、人参、枸杞、医用营养品、消毒纸巾等
第06类:厨房用金属台、金属柜、金属容器等;
第07类:厨房家用器具、食品加工机械等;
第11类:烹调器具、厨房用抽油烟机、微波炉、消毒碗柜、卫生设备等;
第16类:保鲜膜、餐巾纸、宣传册、报纸、期刊、杂志、生活用纸等;
第20类:餐具柜、桌、椅、凳子等;
第21类:餐具、炊具、垃圾筒、牙签、饮用器皿、食物保温容器等;
第24类:餐巾、桌布、垫子(餐桌用布)、座垫、洗涤用手套、纺织品等;
第26类:衣服装饰品、饰针、绣花饰品、人造花、茶壶保暖套等;
第27类:地板覆盖物、防滑垫、非纺织品壁挂等;
第37类:厨房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等;
第41类:厨师培训、学校、安排和组织会议、书籍出版、俱乐部服务等。
OK,关于厨师品牌商标注册要求和中餐商标注册第几类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